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官方微博2月14日消息,在国家林业局、广东省林业厅、市公安局的指导和支持下,“绽放的多多”事件取得了新进展。
2月13日18时许,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将家住深圳市宝安区的“绽放的多多”微博主林某某带回归案,接受调查。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,调查进展我们将会及时公布。对涉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,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将严厉打击,一查到底!
2月12日,微博认证为“湖南农业大学东方科技学院培训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主任”的网友“农大MXD”晒出一位“穿山甲公主”,因其在微博上经常晒出食用穿山甲等野味,再度引发网友热议。目前,广东省林业厅已介入调查。
此人微博名为“绽放的多多”。微博注册信息显示该女为深圳某设计工程公司,具体职务不详。从其微博看出,穿山甲、蛇、天鹅甚至猫头鹰……该女子常年食用野味。
2011年9月8日,其发布微博称“喝了用穿山甲、蛇、天鹅肉等八种动物熬制成的汤,补到流鼻血。
2011年9月8日,女子吃了穿山甲血炒饭。
2012年3月6日,其再次发布微博称“好客的廖总提前叫人顿了四个小时的冬虫夏草穿山甲汤,非常美味”。
网友称其猫头鹰也没“放过”。
穿山甲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,如果食用的是野生穿山甲,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(非法捕猎、杀害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罪,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)非法猎捕、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,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罚金。情节严重的,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