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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弘——唐高宗李治第五子、武则天长子

  永徽二年(651年),唐高宗将在感业寺为尼的武则天重召入宫,封为昭仪。永徽三年(652年),武则天在宫中诞下长子李弘,是为高宗第五子。由于王皇后没有子嗣,当时的太子是高宗的庶长子李忠。永徽六年(655年),高宗废王皇后和萧淑妃为庶人,改立武则天为皇后,李弘由此成为高宗的元子(嫡长子)。同年,李弘与胞弟李贤被进封为亲王,李弘为代王。显庆元年(656年),高宗诏令废黜太子李忠,改立四岁的代王李弘为皇太子。

  李弘幼为储君,深得父皇宠爱与重视。高宗曾对侍臣称赞太子:“十分仁孝,接待大臣符合礼节,从不曾有过失。”李弘早年向郭瑜学习《春秋左氏传》,读到楚世子芈商臣弑杀君王的故事时,忍不住掩书叹息:“这种事为臣子的不忍听闻,圣贤经典应该记载垂范后世的好事,为什么要记载这个?”郭瑜回答说:“孔子写《春秋》,善恶之事都加以记载,是为了褒扬善行以劝谏大众,贬斥恶行以告诫后世。书写芈商臣的恶行正是令其罪恶遗臭万年。”太子又说:“这种事情,不仅讲不出口,听闻也不忍心,请让我改学别的书。”郭瑜闻言称赞太子仁德,随即改授《礼记》。

  李弘做太子期间以仁德著称。当时朝廷大量征兵,那些逃亡或者期限内没有报到的士兵会被处死,家人也要充官。李弘为此上书进谏:“臣听说军队征兵,但凡没有及时报到的全家都会被牵连,有的甚至没被断罪就被囚禁,人数众多。但当中有因为疾病才逾期不到,或者途遇山贼、渡河遭难、畏惧逃亡、身负重伤等多种情形,军法却要连坐他们的亲属。(臣认为)军法该兼顾实情,如果不是战死就被定罪或者备注逃亡,并牵连他们的家属,实在(有冤)值得同情。臣希望可以修订法律,以后家中有士兵逃亡,也不用受连坐之罪。”高宗批准了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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